“救人质。”余姐说,“救一个小女孩,两年前,牺牲了。挟匪被当场击毙,他也中了弹,当场死亡。好在,他救的那个小女孩,活了下来,算是安慰吧。”
“唉!”
“他这个身份,很多情况下,是不用参与这种营救活动的,参与也不至于到那个位置,是他自己主动去做许多事。”余姐说完,脸色更加不好,甚至无声长吁,“我挺喜欢他的。”
“啊?”
“暗恋哦。”余姐莞尔,“我们见个两三次面,第一次是集体活动,郊游,也是扶贫。他有理想,我们有了个机会,都没有睡,就在招待所外的小公园里坐了半夜,他说了很多自己的理想和抱负。我则说了挺多的无奈,他一直鼓励我,让我不要随波逐流,让我坚持自己的想法。甚至,他也觉得,我这个性格,根本无法在那个环境下生存,不如换一份工作。”
“所以你听他的,做了保镖。”
“没有,我是认识了罗成之后,也是因为一个任务之后,太失望了,才辞职的。”余姐说,“不过,我在萌生辞职的念头的时候,是因为他牺牲了。”
蓝小情明白了,“你之所以会继续留在那个环境下,也是因为他在那里?”
“算是吧,毕竟,那样还有机会见到他。”余姐说,“虽然我们不在一个部门,若不是有事,刻意的去见都不一定见得到。”
“你喜欢他,他知道吗?”蓝小情感到,其实有些时候的不知道,只是装傻,或者是毕竟都是辜负,不如不挑破。
“他不知道。”余姐笃定地回答,“我一共只见过他三次。”
“只有三次,就喜欢了?”
“在没见到他之前,听说了他的事,我就很好奇,甚至从心眼里很佩服。”余姐说,“也可以说是崇拜吧。”
“见到了之后呢?还喜欢颜值了?”
余姐噗嗤笑了,“不,他的模样属于幻灭系的。”
“难看啊?”
“也没有那么难看啦。”余姐捂着嘴笑,目光有些飘忽地神往着,“嗯……那样子嘛,就是皮肤很黑,眉毛都是连起来的,鼻子不算塌的,可也没那么好看,眼睛更糟糕了,一个小,一个更小。身材嘛,倒不是胖,就是挺壮的。个子不高也不矮,很一般的样子。”
蓝小情挑眉,笑道,“我以为是像胡歌那个样子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