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他越说越没谱,桥姬索性敛了所有笑意:“不,我想曲少爷应该误会了,跟别的所有人都没有关系,只是我自己单纯不想再见你而已。”
“那是为什么?”曲晔越发困惑。
桥姬抬手指了指刚刚丢到他身旁的书,声音清冷如冰:“众所周知,烟花女子皆以色侍人,我学再多的琴棋书画也不可能去学堂念书,更没法靠这些东西安身立命。如果你当真喜欢知书达理的姑娘,应该去上流社会的宴会,而不是在糜烂腐朽的十八胡同。”
曲晔看了看身旁的书,又看了看神色明显不愉的她,却并没有当即拂袖而去,只是良久才轻声开口道:“诚然,世家门阀还有很多的名媛淑女,她们都很好很好,可却都不是我喜欢的姑娘。我会想要教你这些,一是因为懂得读书识字的话,在这个社会不管去到什么地方总会活的容易一些;二是因为,我想要娶你回家。”
他说:“小桥姑娘,我知道我们认识的时间尚短,现在对你说这些你很有可能不会相信。当初韶华楼里,我见姑娘的第一眼,便知道自己已经找到了将要共度一生的姑娘。我不是来这里消遣,也不是在开玩笑,我只是想让姑娘你知道,我是认真的。”
他说的诚恳,只是那样的话,对于一个在尘世中苦苦挣扎了许多年的姑娘来说,一点都没有可信度。
灯火阑珊下,西装革履的男子长身玉立,容貌清雅,气质出尘,修长白皙的双手毫无半点瑕疵,一看便是含着金汤勺出身的公子哥。而与他一桌之隔的自己,一双手布满了常年拨弄琵琶留下的薄茧,穿着曲线魅惑的旗袍,面妆妖娆,身段婀娜,一看便知是十八胡同出来的姑娘。
夏季多虫蚁,尽管有仆妇一早便关了纱窗,依旧有飞蛾拼了命的撞向玻璃,想要扑向屋内明亮的灯光。可任凭它如何努力,都无法撞破外面阻挡它的玻璃。
桥姬看着那只飞蛾,就犹如看到了自己。
她和曲晔两人差不多都是二十出头的年纪,他留洋归来,身世显赫,干净美好的未来才刚刚开始,而她一双玉臂千人枕,人生早已千疮百孔,早已断绝了任何通向光明的可能。
“曲晔,你知道吗?就在三年前有人同我说过与你一样的话。”慢慢将目光从那只飞蛾上移开,桥姬用无喜无悲地声音再度开口道:“我相信了他的话,用自己多年积攒下来的积蓄替自己赎了身,毅然跟着他离开了楼里。那时我以为自己的人生得到了救赎,从今往后我会为了我爱的人学着洗手作羹汤,学着做一个相夫教子的好姑娘。就算后来他做生意赔了本,家里东西都变卖得差不多了,我也愿意跟着几乎一贫如洗的他。我当时一直觉得,只要跟他在一起,不管贫穷还是富贵,我都是这天底下最幸福的人。”
一个本该早已离开的姑娘,三年后却依旧在这韶华楼倚栏卖笑。
中间是非曲折,曲晔仅是想象便已觉万分心疼。
他不愿她再去回忆那些痛苦的过去,只是一遍又一遍地对她说:“我与他是不一样的。”